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集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叙永县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开展隐患排查。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分析存在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对学生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强化责任意识。县教育局严格确定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供餐准入条件,规范学校食品的经营活动,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组织食堂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
扎实开展培训。利用假期对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处理等内容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准确理解岗位职责并履职到位,落实对每一个食品加工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从业人员掌握自身工作环节的操作程序、风险控制点并严格按食品安全要求进行加工操作。
整治周边环境。学校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杜绝学生购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设置巡查人员,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摊贩进行经常性巡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