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学业成绩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招生计划及专业
1.学院招生办公室和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2.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并制定学校分专业计划,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3.学院招生办公室将云南省教育厅批复的生源计划通过《云南招生》、《云南招考频道》、学院网站、招生简章、有关部门组织的招生宣传平台等向社会公布。
4.招生专业:临床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口腔医学、护理学、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
骨干专业建设
学院将以护理专业﹑中医骨伤专业﹑针灸推拿专业﹑中药专业为骨干专业。利用4~5年时间,在师资力量的配置和实验、实践、实习基地设备设施的投资等方面加大力度,同时稳步改造传统专业,拓宽适应面,以适应新领域对医疗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特色专业建设
结合我校自身特点和优势,骨伤高专学院将把中医骨伤专业和针灸推拿专业建设成我校的特色专业,培养的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明显优于同类院校相同专业的学生。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学院学费标准:8000元/年(学费若有变动,以学校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为准。学院在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上有明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