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落实《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要求和省委督查室《关于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情况督查的通知》(赣督函〔2020〕1号文)精神,1月10日上午,宜春学院在办公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党委书记肖华茵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余新卫,各教学院院长、校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规定、赣督函〔2020〕1号文件精神和《宜春学院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宜学院党办字〔2020〕34号文)。纪检监察处处长涂以辉就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办公室副主任吴永顺通报了2025年上半年全校办公用房清查有关情况。
最后,肖书记就落实好赣督函〔2020〕1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动员部署,并作了讲话。他指出,落实好赣督函〔2020〕1号文件督查内容各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在要求,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坚定的工作态度,主动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学校的部署上来;要认真对照督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和整改;要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形成以上率下、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要严格执行标准,符合上级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切实将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高质量完成迎检准备工作,确保经得起上级的检验和群众的监督;学校将于1月15日进行严格督导检查,严肃问责问效。
据悉,会议召开后,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即紧张有序地推进自查整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