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该生填报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也就是说,未完成上一个高分考生的A、B、C或A、B、C、D、E志愿检索、投档过程,就不会对下一个低分考生进行检索、投档;上一个高分考生的C或E院校的投档将优先于下一个低分考生的A院校的投档。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被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2.体育类、艺术类
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