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乐山师范学院在弘毅楼207会议室召开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讨学校章程修订及审核工作有关事宜。全体校领导、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会。领导小组组长、校长胡丹主持会议。
本次修订是在2010年学校章程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省教育厅《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试行)》(川教〔2020〕44号)和四川省章程核准工作规程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对省教育厅关于章程核准的新要求和工作安排、章程修订的依据、主要内容和框架结构等作了说明。与会校领导,组织部、宣传部、科技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教务处、地方合作处、学工部、校工会、财务处、国资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章程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
胡丹指出,学校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大法,是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学校要按照审核工作要求认真推进相关工作。党委书记杨胜宽进一步强调了章程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工作落实和推进提出了要求。
会上通过了学校章程修订报核工作近期安排。下一步,学校将分组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校友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