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根据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实现共同纲领及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需要,做出了培养大批少数民族干部的指示。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北京建立一所新型大学——中央民族学院,任命乌兰夫为首任院长,刘格平为副院长。
1951年6月11日,中央民族学院正式开学。中央民族学院的三项主要任务:一是为国内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以及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培养高级和中级的干部;二是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扬并介绍各民族的优良历史文化;三是组织和领导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面的编辑和翻译工作。
1993年11月该校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