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媛莉)在成都,大学生应征入伍又添“福利”啦,本科生一次性奖励不少于8000元。这是6月14日,记者从成都警备区获悉的最新消息。
据了解,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警备区司令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经过最新修订,明确六个方面的鼓励政策,包括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提高大学生士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专项落户、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和给予高校征兵工作经费保障等。
具体来说,新规定要求对从成都市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和往届毕业生)新兵本人或家长,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发放的标准是在省财政发放奖励金基础上,按照本科生不低于8000元、大专生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兵入伍3个月内就将拿到这笔奖励。
另外,大学生士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也被提高,在现行优待金的基础上,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生上浮35%、大专生上浮25%的标准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不仅如此,新规还对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给予经济补助,每人每天200元。需要提及的是,所谓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是指户籍在成都,在成都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或户籍在成都高校,从入学前户籍地返校应征的大学生;以及户籍不在成都,从户籍地回蓉返校应征的大学生。
除了“经济福利”,成都大学生应征入伍还有更多后续福利,如得到专项落户的照顾、报考成都市事业单位时享受加分等。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成都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8分。
而且,退役大学生士兵服义务兵役被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共同纳入成都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定向招聘范围。
修订后的《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