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从2025年起,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三年来共帮助六万名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其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流浪未成年人达三万八千多人。
适学儿童接受教育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然而我国仍有个别儿童由于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不得不流浪乞讨。他们因长期独自生活而面临心理上失衡、行为上失控、学习上失教、生活上失助、安全上失保等问题,这让他们变成了一个亟待社会关注的群体。
小余是福建三明市三元区长安小学的学生,原本他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但由于两年前家庭变故,遭到父母遗弃的小余中途辍学,成了一名流浪儿童。后来,在当地民政部门的帮助下,小余回归了家庭,并重返校园。
三明市三元区长安小学校长潘玲:针对这种特殊的孩子,我们学校首先会给他们减免学杂费,然后开展帮扶活动,给他们配备相对应的老师,在生活上、学习上,还有心理上,进行帮扶和关爱。
三明市三元区长安小学学生小余:老师对我很好,老师也很关心我们,同学们会互相帮忙,互相帮助,我在学校上课感到很开心快乐。
还有一些流浪未成年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像小余一样可以重新回到学校,只能留在救助站,在湖北省就首创运用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课堂,将分散在全省各地救助站的流浪儿童统一安排到课堂上课,让孩子们接受更系统、专业的教育。
舟舟今年十岁,患有唐氏综合症,三年前他成了第一批学员。以前的他并不会说话,但经过矫正教育,现在他已经进入一年级课堂,可以正常地和其他孩子一起学习。